在營養(yǎng)學和食品安全理論中,并沒有“食物相克”之說。迄今也沒有看到在現(xiàn)實生活中真正由于食物相克導致的食物中毒案例及相關報道。社會上所謂“食物相克”的理由,一是認為食物含有大量草酸、鞣酸,與鈣結合影響營養(yǎng)吸收。事實上,大部分植物性食物中均含有草酸、以“菠菜和豆腐”為例,雖然草酸能與部分鈣結合,但其影響小,沒有被結合的鈣仍可被人體吸收利用。何況,菠菜和豆腐中含有蛋白質、多種維生素、礦物質、膳食纖維及其他有益健康的植物化學物質,因此,某個不確定的影響因素而放棄整個食物。
二是認為與食物間發(fā)生化學反應有關。以“蝦和水果相克”為例,認為蝦中的五價砷和水果中的維生素C發(fā)生化學反應,可生成三氧化二砷(砒霜)而引起中毒。
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對海產品中砷有限量規(guī)定。而砒霜中毒劑量是50毫克,根據轉換系數(shù)計算,即使蝦里面含有的砷達到最高限量,并且有足夠的維生素C轉化,也相當于1個人要吃40公斤蝦,才能達到中毒劑量。
營養(yǎng)屆110歲的鄭集教授告訴你真相:
我國營養(yǎng)學專家鄭集教授,曾對所謂“食物相克”食物,
如
大蔥+蜂蜜
紅薯+香蕉
綠豆+狗肉
松花蛋+糖
花生+黃瓜
青豆+飴糖
海帶+豬血
柿子+螃蟹等
用小鼠、猴子、狗進行實驗研究,其中7組由研究者做人體試食實驗,結果均沒有觀察到任何異常反應。
中國營養(yǎng)學會委托蘭州大學對100名健康人進行所謂“相克”食物試食實驗,包括
豬肉+百合
雞肉+芝麻
牛肉+土豆
土豆+西紅柿
韭菜+菠菜等
連續(xù)觀察一周,也均未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反應。
諸多研究進一步表明,“食物相克”之說是不成立的。
選自《中國居民膳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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