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與妊娠合并糖尿病有何不同
妊娠糖尿病與妊娠合并糖尿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發(fā)病時間和基礎疾病狀態(tài)。妊娠糖尿病指妊娠期間首次出現糖代謝異常,妊娠合并糖尿病則是孕前已確診糖尿病的基礎上妊娠。
妊娠糖尿病通常在妊娠24-28周通過糖耐量試驗診斷,與妊娠期激素變化導致的胰島素抵抗相關。妊娠合并糖尿病在孕前即存在明確糖尿病病史,可能為1型或2型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多由胎盤激素拮抗胰島素作用引起,產后多數可恢復正常。妊娠合并糖尿病存在胰島β細胞功能缺陷或胰島素抵抗等病理基礎,產后仍需持續(xù)管理。
妊娠糖尿病采用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空腹血糖≥5.1mmol/L或餐后1小時≥10.0mmol/L或餐后2小時≥8.5mmol/L可診斷。妊娠合并糖尿病沿用普通糖尿病診斷標準,即空腹血糖≥7.0mmol/L或隨機血糖≥11.1mmol/L。
妊娠糖尿病以飲食控制和運動干預為主,血糖控制不佳時需胰島素治療。妊娠合并糖尿病需更嚴格的血糖監(jiān)測,常需胰島素強化治療,且需關注糖尿病慢性并發(fā)癥。
妊娠糖尿病患者產后6-12周需復查糖耐量,未來患2型糖尿病風險增加7倍。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產后仍需終身管理血糖,胎兒畸形、巨大兒等風險顯著高于妊娠糖尿病。
建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每日分5-6餐進食,選擇低升糖指數食物如燕麥、糙米,搭配優(yōu)質蛋白質如魚肉、豆制品。每周進行150分鐘中等強度運動如孕婦瑜伽、散步,運動前后監(jiān)測血糖。定期進行眼底檢查、尿微量白蛋白檢測等并發(fā)癥篩查,保持孕期體重增長在合理范圍內。產后哺乳期仍需注意膳食平衡,建議每年進行糖尿病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