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學資料顯示,一般人群的癲癇年發(fā)病率為50~70/10萬,保守估計我國的癲癇患者已超過600萬。如此龐大的癲癇大軍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他們是社會的一員,也有享受工作的權利,那么癲癇患者應該如何擇業(yè)呢?
一般而言,癲癇患者可以根據(jù)自己的能力和喜好選擇自己喜歡的職業(yè),但是由于癲癇病情的程度、發(fā)作頻率和相關殘障的存在,會限制他們從事一些高風險性的工作,如飛機駕駛員、救護車駕駛員、護士、警察和武裝人員等等。我國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癲癇患者不能錄用為國家公務員、管理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等,不得從事高空作業(yè)。
癲癇發(fā)作會導致短暫的意識喪失,有時候會成為患者求職的障礙,往往很難獲得理想的職位。一旦癲癇患者有機會從事一項新的工作時,千萬不要因害怕別人嘲笑而隱瞞自己的病情,應將自己的病情告訴領導或同事,以便在癲癇發(fā)作時能獲得第一時間的救助。另外,當那些因患有嚴重癲癇或者患有相關殘障而無法找到一份普通的工作時,應該到相關的政府部門去申請以獲得與殘疾人相同的權利和待遇。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616次瀏覽 2023-08-23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798次瀏覽 2023-09-06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0次瀏覽 2025-06-18
3640次瀏覽 2025-01-04
3592次瀏覽 2024-10-30
3827次瀏覽 2024-12-18
3713次瀏覽 2024-11-19
3637次瀏覽 2025-02-08